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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vember 19

    吃在瑞典(zt)



    瑞典人吃的精髓和传统,是开口三明治。瑞典人称为思摩古斯(Smorgas),硬译过来的意思,是“抹了黄油的鹅”;用英文解释,才叫开口三明治。所谓开口,就是和三明治用两片面包中间夹东西不同,瑞典人只用一片面包。既然只有一片,所以要托着吃,这是和英美传统很不同的地方。其实“抹了黄油的鹅”这个说法还算准确,因为只有黄油是一成不变的,至于下面垫底的东西和上面覆盖的东西,却是五花八门。垫底的说来,主要就是面包,所以超市里卖的面包,都是切成片状的,制作起来方便。

    除了面包,也可以用饼干,甜的咸的饼干都可以。饼干比面包好的地方,就是宜于存放,味道却要损失一些。瑞典还有一种传统的大麦饼,大概有锅盖大小,形状如车轮,半公分厚,烤得极干硬,我怀疑存放数年都不会坏的。吃的时候,掰一块下来,抹点黄油和其他东西,一样当饭吃。这个车轮状的东西,我是一直不能接受的,因为形状不象吃的东西,味道也和吃木板差不多,还得需要一副好牙口。

    抹上黄油以后,上面覆盖的东西,就很复杂。瑞典超市的食品部,差不多有一半,卖的都是这些覆盖物。覆盖物中最简单的,是现成的果酱和花生酱;种类也繁多;瑞典人很多家里有苹果树的,比不得超市买的苹果好吃,就拿来做苹果酱;没有苹果树的,也很容易捡到苹果。抹果酱和花生酱的,通常只是早餐和点心,如果是中餐甚至晚餐,覆盖的内容便要丰富些;无非也是荤素搭配,放肉片或鱼片,再放点黄瓜、青菜或者灯椒。做得好的开口三明治,肉片是粉红色的,鸡蛋片白中有黄,灯椒片成绿色的圆圈,角上放点紫色的鱼子,再放半个红红的草莓在上面,既好看,也好吃,托在手上,象个中国盆景一般;不过做到这种程度,几乎已经可以请客了。

    瑞典的色拉,很多是用于放在开口三明治上的。许多色拉,干脆把肉和蘑菇之类的丁,拌在奶油里,这样就可以直接放在面包上面。最好的一种,是海鲜色拉,里面都是螃蟹或者龙虾肉,和面包同吃,味道非常好。唯一的缺点,就是太过昂贵;很多瑞典人也吃不起。

    正规请客吃饭,也有用开口三明治当主食的;叫热思摩古斯。也用面包打底,放点番茄酱,再放火腿丝,虾仁,蘑菇等等,上面洒一层奶酪屑,放到烤箱里面烤。烤的时间不用长,到奶酪连成一片并微微发黄时候拿出来,味道正好。这种热的开口三明治,味道极好,制作也简便,所以很让人喜欢。

    普通的瑞典人,平时都是吃这样的开口三明治的;特别是年轻人,做饭几乎可以不花时间。超市里买点面包,再买点覆盖用的瓶瓶罐罐,就不用操心吃的东西了。比较懒惰的人,餐具也不用,只要有一把刀,用来抹黄油果酱即可。正经八百的正餐,一星期不过几次而已。正宗的瑞典餐馆和咖啡馆,也都卖这种开口三明治,不过做得稍为象样一点而已。用薄膜一包,随时可以取。所以瑞典的吃文化,就是这个抹了黄油之鹅。好比面包是水,水上有一层黄油,黄油上面堆点好吃的东西,象鹅;再是托着吃,怕面包上的东西掉下来,所以要伸出脖子,始终让嘴和开口三明治平行,行状象鹅。当然瑞典人是不会苟同这种说法的。

    瑞典第二种吃的东西,世界有名,就是瑞典肉丸。瑞典肉丸大概是海盗时代就有的古老食品,本来在欧洲不过是稍有薄名;后来邦德先生的007系列电影里,专门用这著名的瑞典肉丸,对付敌人的恶狗,但凡恶狗吃到瑞典肉丸,都会一声不吭,因此瑞典肉丸声名大噪。其实瑞典肉丸很简单,无非是肉糜中掺点淀粉蛋清,使其成丸后结实而已;和中国形形色色的肉丸狮子头相比,实在是小巫与大巫关系。瑞典肉丸比乒乓球小些,特点是成丸后用油煎熟,所以色呈焦黄。瑞典肉丸的传统是和土豆泥同吃,味道很是普通;只是青少年的美食。

    再有特色的是瑞典的水手肉饼,其实也是肉糜制成的;很象苏州的狮子头,只不过水手肉饼是扁的,有牛排大小,两公分之厚,蒸熟后象牛排一样用黄油煎,煎完以后,再浇上汁。水手肉饼通常和煮土豆同吃,算是一道大餐了。另外有一味瑞典的吃食,瑞典文的意思是“平底锅中之丁”,也是又方便又好吃的东西。顾名思义,是炒熟的土豆丁、牛肉丁和洋葱丁,深冻以后真空包装。吃的时候直接倒在平底锅上一炒,就可以吃。如果讲究一点,再单面煎一个鸡蛋放在上面,更加好看。

    瑞典人吃鱼,一律只吃整块的鱼肉,所以吃的品种,不外是刺少的三文鱼、马鲛鱼和比目鱼。吃法一律是清蒸,蒸完以后浇汁;所以做鱼的学问,全部在浇的汁上面。瑞典的菜谱,也是训导怎样做汁的为主;汁不同,鱼的味道就不同。鱼向来是和煮熟的土豆同吃的,但是吃鱼的特点,是不管用什么汁,最终都要放一种香草在上面。香草和这里的香菜不同,只能闻,而不能吃的。

    瑞典人对自己的饮食,很少有民族主义的思想,所以外来的餐馆也多;最多的,还是中国餐馆和意大利餐馆,这和欧洲其他国家相同。不过中国餐馆和意大利餐馆都属于低档餐馆,中午就是大家的食堂,午餐一份,价格大致相同。瑞典的中国餐馆越开越多,互相竞争,所以也日见低档。餐馆中的吃食,也和中国菜不同;互相抄袭的菜谱中,多是中西合璧的菜,主角永远是牛肉丝炒笋丝,放许多酱油。这笋丝乃是中国运去的罐头货色,自然不会太好吃;还有一味是面粉裹的油炸物,或是虾仁,或是咕硓肉。国内的饭店,已经属于没有人吃的东西。

    也有人尝试卖正宗的中国菜,但是瑞典人不买帐,也只能作罢。盖瑞典人永远是不吃那种把骨头或者鱼刺烧在一起的菜。但凡有刺的鱼,瑞典人一吃,必定把刺卡在喉咙口。再有一点,就象很多中国人喝牛奶要反胃一样,很多瑞典人对豆制品过敏。所以豆腐文化走向世界,只是自己骗自己的东西。很多人以为文化冲突只是意识形态上的事情,事实上首先冲突在肠胃。肠胃一冲突,饮食文化也冲突。再比如很大的三文鱼,瑞典人削去背上一大块,余下的头和带许多肉的骨干和鱼鳍,就干脆扔掉。其实这种骨干和鱼鳍,切成块,拌上作料腌几个小时,下油锅炸透,出锅后用糖醋汁一过,味道极佳。但是这样的东西,送给瑞典人吃,他们也不吃。

    综观下来,瑞典的饮食文化,是方便和纯粹。一星期二十一顿饭,倒有十六七顿是不用动火的;有了微波炉以后,动火就更少。即使动了,也就是用平底锅煎一煎而已。吃的东西,永远是一种,这顿吃肉,就是一大块肉,明天吃鱼,就是一大片鱼肉;决不掺和骨头。请八百个人吃饭,也就是这么一味。中国的饮食,吃的是复杂和琐碎,越是讲究的人,吃的东西越是复杂;满汉全席和洛阳的水席,吃的完全是复杂。而且一顿饭吃下来,一定要讲究各种味道搭配;所有的食物原材料,都要切成丁、丝、条这样复杂的东西,然后和其他的丁、丝、条炒在一起。所以从饮食文化决定论的角度讲,这就是为什么西方人的心眼少,中国人的心眼多。